专利纠纷折射竞争规则:自主创新,依法维权 |
发表时间:2011-4-15 |
近日,媒体纷纷报道的爱普生与天威知识产权的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甚至少数网络论坛出现了“民族产业全面反击”的论调。在全球化竞争时代,尤其是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开疆拓土,我们如何看待知识产权纠纷?如何真正赢得尊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有句话说得好:“现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企业在经济建设第一线打拼,应该依国际惯例参与国际竞争。” 对知识产权保护,要拥有平等的心态,除了做到国内、国外的平等,还需要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放下国别意识,以尊重知识为先,以平和心态对待知识产权纠纷,这才是企业更健康的心态。 十一五以来,我国已经把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让国内企业对专利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随着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越来越广泛,知识产权的纠纷层出不穷:索尼诉比亚迪、丰田诉吉利、思科诉华为案件实际上反映了专利诉讼已成为国际化竞争的最常规手段。 但是,每当与外资企业发生相关纠纷时,总会出现“专利大棒”、“民族产业遭遇狙击”等论调。这种利用民族情绪谋取商业利益的做法,或许可以短暂获得舆论支持,但是无法赢得日益规范的现代商战,而这样的企业,很难成长为具有全球视野的现代化企业,更无法代表中国企业,赢得世界尊重。 所以,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技术不分国界,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企业更应该建立自身知识产权能力,并在积累专利数量的同时提升专利质量,由“中国制造时期”进入“中国创造时代”。同时,企业还应该是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扩大知识产权执法效应,提高消费者、创新主体与权利人的信心,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唯有如此,企业才能真正拥有核心竞争力,从而才能拥有更加广泛的市场、更加坚实的基础,也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真正立于不败之地。(转自吉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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